2019年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划定如下,现予公布。
一、中职升学
按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220分、技能考核成绩60分。
二、高职升学
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
按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200分、技能考核成绩60分。
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
普通类:按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总成绩(外语、计算机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40分。
体育类:按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总成绩(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130分。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