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至8月25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后。
二、办理要求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三、注意事项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9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9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